一、
开心金币定义
1. 开心金币:指消费者在天天购物购买可积分商品、并成功支付货款后获赠的返回金额,一个开心金币价值等同于一元人民币。开心金币可用于抵扣应付货款。
2. 可积分商品:通常情况下为天天购物销售的正价商品。
3. 不可积分商品:购买后不能获得开心金币的商品,如特价、促销商品或指定的商品。
二、 开心金币的确定和公布
1. 天天购物根据商品售价和相关费用为每件商品确定一个开心金币数额,位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具体赠送数额参见各商品说明。
2. 同一商品的开心金币数会因市场因素的变化而随时变动。
3. 开心金币确定后将通过电视、电话、网站、家庭邮购杂志等形式将各项商品的开心金币数予以公布。未标明或开心金币数为0的商品为不可积分商品。
三、 开心金币获得的方法
1.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并成功支付货款后,即可根据该商品所公布的开心金币获得相应数量,并于完成商品的配送及付款流程后24小时内授予。
2. 消费者可通过致电天天购物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800或登陆www.v.com.cn网站中的“我的帐户”查询开心金币情况。
3. 开心金币是依附购买商品之附加赠送的,如有退货,该笔消费所新增的开心金币将于退款时扣除;如需换货,则以调整后的商品赠送数额为准。
四、 开心金币的使用
1. 开心金币可用作购买任何商品时抵扣货款,1个金币抵用人民币1元。
2. 开心金币不能在当次购物时使用,但可以累积,使用后则自动扣除。
3. 每张订单使用开心金币的比例最高为货款的20%,即每满10元可使用2个开心金币。开心金币使用时精确到个位数,小数点之后的金币可以累积,不可使用。
4. 消费者若要使用开心金币应在订购商品时通过电话或网站向天天购物告知需要使用的开心金币数,以便明确实际收取的货款金额和使用的开心金币数。
5. 开心金币可以累积使用,累积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即消费者最后一次购物后日起的一年内,如在有效期内再次购物即可自动延长,过期则自动清零。
6. 使用开心金币部分的货款不能开具发票,但不影响商品的正常售后服务。
五、 升级VIP客户
1. 自账户开通后一年内,开心金币累计达500个(与金币使用状况无关),自动晋升为VIP客户,享受尊贵服务。
2. VIP客户购物时享受双倍的开心金币,定期免费获得天天购物杂志,以及VIP客户助理跟进服务,并可享有商品优先配送的权利和获邀参加天天购物客户嘉年华活动。
3. 如成为VIP客户后一年内没有购物行为则自动取消所享有的特殊优惠和权利。
六、 其它注意事项
1. 开心金币不构成会员资产,也不可以转让予第三人,且不得折换现金。
2. 升级VIP客户的累计开心金币与开心金币使用状况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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